本文整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相关政策要点,供本地居民查询补贴对象、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及办理渠道等信息。初创企业可按带动就业人数申领补贴,累计不超过3万元小标题指引补贴对象补贴条件注意事项补贴标准补贴期限办理途径提交资料核验信息联系方式政策依据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除外、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补贴条件条件1
本文整理就业创业补贴相关办理条件、材料、流程、入口、网点和常见要点,供本地居民查询使用。
本文整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相关政策要点,供本地居民查询补贴对象、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及办理渠道等信息。
初创企业可按带动就业人数申领补贴,累计不超过3万元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除外、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补贴条件
条件1 属于初创企业,首次申请补贴时在企业登记注册3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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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创企业: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2、所创办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地位,不是其他企业的分公司。 3、其他不能申领补贴的情况: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 |
条件2 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企业申请补贴时,员工仍在本企业就业、已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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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招用的员工,不包括任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单位登记注册信息为准)。 2、企业招用员工申请本补贴后12个月内,另一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本补贴。 |
注意事项
1、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2、本项补贴与 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不得叠加享受。
补贴标准
1、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2、首次申请时实际招用人数核发补贴,后续年度申请时,按其实际净增招用人数核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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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企业在规定的补贴期限内最多能申领2000*3+3000*8=30000元,可分年度多次申领。 2、举个例子,某企业第一次申领时符合条件人数为2人,核发补贴2000*2=4000元。第二次申领时符合条件人数为5人(净增3人),核发补贴2000*1+3000*2=8000元。两次申领累计已领取2000*3+3000*2=12000元,后续还剩3000*6=18000元可申领。 |
补贴期限
在企业登记注册3年内提出首次申请,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办理途径
申请人可随时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按规定提出申请:
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
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搜索“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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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核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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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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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社保缴费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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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股东及出资信息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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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前台窗口) 办公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大厦B栋3楼 办公时间: 9:00-12:00 13:00-17:00(工作日) 咨询电话: 020-36342509 |
政策依据
穗人社规字〔2022〕1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1〕12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流程(2024年版)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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