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驾驶证”办事指南关联文章,供本地居民补充查看。办理条件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办理材料1.机动车驾驶证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
本文为“驾驶证”办事指南关联文章,供本地居民补充查看。
1.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的凭证
5.《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
6.身份证件的有关登记项目发生变更的还应出具相关证明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车管所办理年审手续
2.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审核过通者给予办理年审手续并打印回执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电话:87220001
广州车管所黄埔区分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电话:87220001
广州车管所海珠分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电话:87220001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参考)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可通过本站搜索“车辆交通 网点”查询相关办事地点、咨询电话和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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