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

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

本文为“失业险”办事指南关联文章,供本地居民补充查看。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申请办理申请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对尚未办理失业登记但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他法定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先行发放失业保险金)

备注: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参保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金。

广州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可在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具体受理地点如下:

越秀区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下同)

海珠区

荔湾区

白云区

天河区

番禺区

花都区

黄埔区

南沙区

增城区

从化区

点击关注公众号
返回首页
社区网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