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

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

信息核验提示
来源:网络整理 发布时间:2018-05-22 00:00:00
本文按公开资料整理,政策、办理时间及服务安排可能调整,请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本文为“失业险”办事指南关联文章,供本地居民补充查看。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申请办理申请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对尚未办理失业登记但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他法定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先行发放失业保险金)

备注: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参保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金。

广州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可在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具体受理地点如下:

越秀区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下同)

海珠区

荔湾区

白云区

天河区

番禺区

花都区

黄埔区

南沙区

增城区

从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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