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本文整理“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相关政策要点,供本地居民查询补贴对象、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及办理渠道等信息。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小标题指引
- 补贴对象
- 补贴条件
- 补贴标准
- 补贴期限
- 实施程序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
(2)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
(3)已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具体由各区自行明确。
补贴期限:
累计最长不超过1年。
实施程序:
用人单位按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规定,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岗位开发申请,审核通过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月向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动者发放补贴。具体由各区自行明确。
注意事项:
同一人员同一补贴申领期限,本项补贴与其他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政策依据:
1、穗人社规字〔2022〕1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