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职业介绍补贴
一、职业介绍
服务内容
为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服务对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携带经办人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用人单位的委托证明(盖公章),现场填写《招工信息表》办理招工信息登记;
(2)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后,进行招聘岗位信息登记发布;
(3)根据用人单位需求,为用人单位推荐提供现场招聘、网上招聘、跨地区招聘等多渠道招聘服务;
(4)为用人单位推荐合适的求职者信息;
(5)对用人单位招聘情况进行跟踪和回访。
2、劳动者
(1)了解劳动者求职需求;
(2)进行劳动者求职信息登记;
(3)指导、帮助劳动者查询岗位信息;
(4)向劳动者推荐与个人情况相适宜的岗位;
(5)对劳动者应聘情况进行跟踪与回访。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现场办理地点
1.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1278号)一楼(职业介绍服务部)
2.白云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大厦B栋3楼)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1、020-86322833、86322863(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2、020-36342509(白云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二、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条件
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机构所在地重点用工企业(用工量2000人以上或一个自然月内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经国家、省、市科技厅/局认可)就业。
2.劳动者在被推荐企业稳定就业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推荐成功就业劳动者在推荐就业企业的首月参保单位不能与其上一月度参保单位相同。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贴标准
每人400元。符合补贴条件的被推荐求职者每年只能补助一次。
应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材料,被推荐人员签名确认的职业介绍推荐信或相关用工企业出具的确认函。
应核验信息
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人力资源服务资质信息,企业类别信息。
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应于相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6个月内,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公示和支付。
政策依据
1、穗人社规字〔2022〕1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