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提升补贴(个人)
政策依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8号)
办理对象
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提升技能的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
办理条件
取得相应证书(我省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我省地级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专项能力证书)
申请期限
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办理流程
在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补贴申请,全程网办,无需现场提交资料
申请材料
1.广东省内核发的有效期内社会保障卡(须开通金融功能);
2.属白云区户籍人员,请在附件中上传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3.属白云区居住人员,请在附件中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扫描件;
4.属本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镇困难家庭(指持有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的家庭)成员、城乡低保对象、残疾人的,请在附件中上传相关身份认定材料。
受理机构
白云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电话:32580763
有关说明
1.所有填报资料均需准确完整填写;
2.收款帐户应为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帐户,并准确填写开户支行名称。如未开能通金融功能,请先到社保卡发卡银行进行激活金融帐号操作;
3.就业状况为在职的,须准确完整填写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
4.已在企业或机构享受免费技能提升培训的劳动者,不得申领该培训项目的技能提升补贴。但参训职工或参训学员符合享受生活费补贴条件的,可由企业或机构代为申领,补贴资金直接划入劳动者个人社保卡或银行账户;
5.同一证书只能申领一次补贴,且以本次申领成功之日起计算一年内不能提出下一次申请;每个技能等级只能申领一次补贴,已享受过技能补贴的,申请技能补贴须持有其他等级的证书(可跨工种),政策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6.符合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企业职工,请优先选择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证书已经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得申领劳动力技能补贴;已经申领劳动力技能补贴的,不得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附件列表
- 1.广东省劳动力技能提升补贴办法(粤人社规〔2019〕18号).pdf
请在官方办事页面的附件区下载:技能提升补贴(个人)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