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个人) (二)现场办理 广州市就业登记实行全城通办,可前往全市任一区、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政策依据 粤人社规〔2021〕23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人社函〔2020〕750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统一做好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分享本文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