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本文整理“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相关政策要点,供本地居民查询补贴对象、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及办理渠道等信息。

用人单位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可申请每人5000元补贴

小标题指引

  • 补贴对象
  • 补贴条件
  • 注意事项
  • 补贴标准
  • 补贴期限
  • 受理时间
  • 网上办理
  • 提交材料
  • 核验信息
  • 咨询方式

补贴对象

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条件

条件1 用人单位招用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名词解释:

1、协作地区:指我省对口劳务协作地区,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脱贫人口: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条件2 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注意事项

1、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不得叠加享受。

2、补贴申请应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

 

 

 

补贴标准

每人5000元

 

 

 

补贴期限

一次性

 

 

 

受理时间

在每月15日前提出申请。

 

 

 

网上办理

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

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搜索“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提交材料

1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材料

2

劳动合同

 

 

 

核验信息

1

社保缴费记录

2

单位登记信息

3

脱贫人口信息

 

 

 

咨询方式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前台窗口)

办公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大厦B栋3楼

办公时间:

9:00-12:00 13:00-17:00(工作日)

咨询电话:

020-36342509

 

 

 

政策依据

穗人社规字〔2022〕1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1〕12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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