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委托书公证办理指南
信息核验提示
来源:网络整理 发布时间:2016-06-15 00:00:00
本文按公开资料整理,政策、办理时间及服务安排可能调整,请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公证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规定的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规定的公证机构执业区域。
公证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国内人士提交身份证、户口簿
(2)外国人提交护照
(3)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身份证
(5)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的正文,应载明代理人的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有无转委托权等,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3、委托授权的法律依据,如:委托管理、处分房屋的,应提交房屋产权证书;委托诉讼的,应提交涉及诉讼的合同(协议)或法院的立案通知书
4、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公证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