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伤保险参保指南
信息核验提示
来源:网络整理 发布时间:2015-12-23 00:00:00
本文按公开资料整理,政策、办理时间及服务安排可能调整,请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办理条件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并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办理材料
1、纯社保户(即没有纳税义务,只参保缴费的单位,下同)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单位证照原件。
2、新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形式参保的,需填报《其他类型缴费单位确定划型结果承诺书》,承诺情况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
对已办理税务登记且符合参保条件的用人单位,税务机关读取税务征缴系统的数据信息进行参保缴费信息采集,生成用人单位的单位社保号并进行单位缴费核定。
办理地点
广州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限
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