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
本文为“身份证”办事指南关联文章,供本地居民补充查看。
办理条件
一、广州市户籍居民已向公安机关办理了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在办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前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注:湖南、江西、上海、天津、新疆等地区户籍人员,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 需在户籍地公安机关签发居民身份证后(按规定签发时限为5个工作日内)向受理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方式
1.广东省户籍居民
①首次申领身份证:
提交申领身份证的同时提出临时身份证办理申请;
在户籍地公安机关签发身份证后,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请临时身份证。
②换领、补领身份证:
提交补换身份证的同时提出临时身份证办理申请;
在户籍地公安机关签发身份证后,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请临时身份证。
2.广东省外户籍居民
①首次申领身份证:
提交申领身份证的同时提出临时身份证办理申请;
在户籍地公安机关签发身份证后,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请临时身份证。
②换领、补领身份证:
在户籍地公安机关签发身份证后,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请临时身份证。
办理材料
广州户籍: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办理,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外市户籍:《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广州户籍:
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受理。
非广州户籍:
在广州市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受理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一)户籍地办证窗口办理:立等可取;
(二)跨区办证窗口办理:3个工作日;
(三)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网办:成功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发证;
(四)非广州户籍人员在成功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交纳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