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产假办事指南

本文整理“产假”相关办事指南完整正文,供本地居民查询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及时限费用等信息。
产假规定
女方产假规定
顺产产假
顺产98天+奖励假80天=178天
剖腹产假
顺产98天+剖腹产30天+奖励假80天=208天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难产产假
难产的,增加30天。
流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男方陪产假
陪产假15天。
注意:
产假遇法定节假日的,法定节假日均包含在请假时间内。
产假补贴
生育津贴标准
女方
参保人的生育津贴=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30×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例:吴女士2020年6月顺产一胎,享受生育津贴天数为98天,吴女士所在单位2019年每月有10位职工参保,每位职工每月申报工资为6000元,则吴女士所在单位可领取到的生育津贴为:(6000*10*12)/(10*12*30)*98=19600元。
注意:
1.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男方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只能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不能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