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二手车过户办事指南

本文整理“二手车过户”相关办事指南完整正文,供本地居民查询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及时限费用等信息。
二手车过户
办理条件
(1)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辖区内转让登记业务。
(2)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且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
(3)申请辖区内中小客车转让登记的还需符合《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机动车办理辖区内转让登记必须重新确定机动车号牌。现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确定号牌:一是使用现机动车所有人原机动车号牌号码(须符合现机动车所有人原车号牌已使用满一年,原机动车在办理转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的两年内申请机动车登记的条件);二是车管窗口随机选取;三是互联网交通管理安全综合服务平台预选号牌号码。
(5)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或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或质权人)共同申请,办理转让登记的同时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质押备案)。
办理材料
办理机动车转让登记市内过户业务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广东省属或者广州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车辆办理机动车转让登记业务前,还须到我市车辆定编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定编或解编手续并出示相应的定编凭证。
(7)属于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还需原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现机动车所有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属于在机动车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还需原机动车所有人、质权人提交身份证明。
(8)代理人申请机动车转让登记业务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交管12123”APP个人用户可进行电子委托)。
温馨提示:
属于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从2023年6月1日起办理转让登记、转入、以及变更共同所有人的变更登记业务,不需提交居住证,直接凭居民身份证办理。
办理流程
1.验车(验外观)、拓号、照相
2.查询违章、拓号缴费
3.出过户票
4.转移登记
办理地点
可办理的市区车管分所: 东山分所、白云分所、芳村分所、黄埔分所。
现阶段可办理的县级车管所:增城、番禺、花都车管所(中型客车及进口车除外)。
广州车管所黄埔区分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电话:87220001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参考)机动车转出或转入本市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广州二手车过户费用主要包括车牌100元、过户费260元,其它费用加起来在500元左右。
注:以上消息仅供参考,详情请咨询二手车过户办理机构。
二手车迁出
办理条件
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2.二手车过户到外地。
注: 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过户时,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办理材料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代理人代理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被代理人的委托书(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不需要出具纸质委托书)。代理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进入办公区请到业务受理窗出示身份证明 → 确认信息 → 机动车查验 → 资料审核采集、录入系统 → 确认签名 → 制作临时行驶车号牌 → 服务站送车管分所审核归档 → 提取档案(电子转籍迁出无需提取实体档案)。
办理地点
二手车交易转移登记“跨省通办”,对于二手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现机动车所有人(二手车买方)住所不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直接到住所地(转入地)交易并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无需再到原登记地(转出地)车辆管理所交验车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参考)机动车转出或转入本市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广州二手车过户费用主要包括车牌100元、过户费260元,其它费用加起来在500元左右。
注:以上消息仅供参考,详情请咨询二手车过户办理机构。
二手车迁入
办理条件
待销售二手车已在原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转让迁出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转出地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三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或者外市籍已注册登记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我市通过交易完成所有权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我市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且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二手车销售企业(备案问题请咨询商务局)、申请登记车辆用途为二手车待销售的,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迁入业务。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且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内。
申请转入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广州市关于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已在车辆转出地车管所办理转出业务的无需提交);
(4)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二手车交易发票,已在转出地车管所办理转出的无需提交);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或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让登记已办理转出的,办理转入时还需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提交身份证明;
(7)属于在转入地交易且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还需原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现机动车所有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属于在机动车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还需原机动车所有人、质权人提交身份证明;
(8)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交管12123”APP个人用户可进行电子委托);
(9)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联网核查)。
(10)申领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所有人还需符合《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供中小客车指标文件。
办理流程
预约业务【预约待销售二手车转让登记(转让迁入)】→交验机动车→审查资料→核发证件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机动车转入本市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广州二手车过户费用主要包括车牌100元、过户费260元,其它费用加起来在500元左右。
注:以上消息仅供参考,详情请咨询二手车过户办理机构。